近日,《遼寧省女職工權益保護辦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該文件提出,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需要,結合本單位實際,設置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提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
鼓勵用人單位對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日育兒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