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杭州市調整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 |
發布時間:2022-10-16 丨 閱讀次數: |
近日,經杭州市政府同意,杭州市民政局和杭州市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關于調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標準的通知》,統一調整全市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提升社會救助保障水平,新標準自2022年10月1日起執行。 此次調標涉及:1、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3、孤兒及困境兒童生活補貼標準。 惠及全市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及困境兒童等11萬余名社會救助對象,預計年增發救助資金1.4億元。 其中,低保、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新標準位居全省第一,全國省會城市前列,較去年漲幅達10.3%。 具體有哪些內容?調整前后有什么變化?一起來看看吧! 一、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1102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216元。 二、調整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由每人每月1837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27元。 三、調整孤兒及困境兒童生活補貼標準 福利機構養育的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2571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837元。 社會散居孤兒(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2057元調整為2270元。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重殘、患重病、患罕見病、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兒童生活補貼參照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補差發放。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兒童生活補貼由每人每月478元調整為每人每月527元。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兒童生活補貼由每人每月287元調整為每人每月316元。 例如: 王某是杭州市在冊收入型低保對象,家庭享受人口3人,月人均收入500元。 調標前:王某家庭每月發放低保金(1102-500)×3=1806元。 調標后:王某家庭每月發放低保金(1216-500)×3=2148元,增加了342元。 (來源:杭州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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