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在杭就讀期間應當連續參保繳費至畢業。在校期間連續參加城居醫保的年限,與其參加杭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年限合并計算。 大學生畢業后在杭州市區就業的,應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未就業但屬杭州市區戶籍的,可按規定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政策依據:《關于印發在杭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杭政辦[2009]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