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人員可在市區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范圍內選擇就醫和直接購買非處方藥,在就醫、購藥時,應出示本人的社會保障卡(市民卡)和《證歷本》。其中,自愿選擇定點在居住地所在的一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診的,一年內不得變更,因病情需要轉其它醫療機構門診診治的,由該定點醫療機構提出轉診意見,轉至相應的定點醫療機構診治;在購藥時,需持定點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處方至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