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批準的穩定就業單位可以享受用人單位穩定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分兩個檔次:
1、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率小于1%(含1%)的,補貼額度為企業上年度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50%。
2、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率在1%和3%(含3%)之間的,補貼額度為企業上年度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30%